本報北京2月17日電 (記者徐雋)最高人民法院17日召開新聞通報會,公佈7個人民法院保障民生的典型案例。
  這7個案例分別是:再審申請人河南省修武縣郇封鎮郇封村村民委員會與被申請人薛海金承包合同糾紛案;楊季康(筆名楊絳)與中貿聖佳國際拍賣有限公司、李國強訴前禁令案;塞拉利昂籍“LEDOR”輪遭阿爾巴尼亞船東基恩畢船務有限公司棄船所引發系列糾紛案;範根生訴浙江省嘉善縣人民政府環保行政覆議案;張輝、張高平申請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再審無罪賠償案;餘恩惠、李贊、李芊與重慶西南醫院醫療損害賠償糾紛再審案;南平市總工會與南平博基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房屋拆遷安置補償糾紛執行案。
  最高法新聞發言人孫軍工表示,加大案件信息公開力度是2014年法院進一步推進司法公開的重要舉措,目的是用公眾聽得懂、看得明白的案例形式,把憲法法律規定的精神和司法機關司法為民的舉措傳播出去,以案釋法,以公開促公正。以案釋法、以案講法是經過多年實踐證明非常有效的涉法信息傳播方式。
  孫軍工表示,此次保障民生典型案例發佈是人民法院進一步推進司法公開的重要舉措,旨在以案例的形式將憲法法律精神傳播給社會大眾,進一步彰顯以公開促公正的理念。  (原標題:最高法公佈7個保障民生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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